冰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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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被罚款25万元,违规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阳光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时任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的马哲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